信件标题: | 关于私人占用路边公共停车位的问题 |
提交时间: | 2024-01-31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4.1.30将车停放在普照西路与龙门大街叉口东边的巷子路边停车位,等到开走时有人用恶劣的语气与话语将我赶走并用杂物占用车位,声称自己家的车还要停,请问这里面的车位只供周围居民停放吗?并且我发现这条路上的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行为进行管理,并令杂物堆放者对杂物进行清理,保持文明城市形象。 |
回复部门: | 综合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4-02-0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按照我单位职能职责,执法人员对私人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物品进行了清理,并对周边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和告知,现可以正常停车。针对这种情况经常反复出现问题,现提醒广大市民不能在私自公共停车位和摆放东西及物品等,我单位将加强常态化巡查+市民反映,严格执法、根治此类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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