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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职责职权

一、行政许可(32项)

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1号公布)附件第41项。

承办机构(科室):经文保大队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20号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六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1992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6月16日公安部令第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4、普通护照签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8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5、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公境出〔2007〕2223号)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二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6、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7、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 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8、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9、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0、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1、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2、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第五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3、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5、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二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6、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第412号令,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35项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第412号令,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第37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15﹞11号)第6项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8、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10月12日,公安部﹝1987﹞公发36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第412号令,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第8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1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9年3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0、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九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2、户口迁移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第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期限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4、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687号修订)第一百一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5、机动车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期限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6、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7、非机动车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8、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29、特定车辆的禁行道路临时通行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九条;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5年7月30日通过,2013年11月29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期限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30、犬类准养证核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第二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3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论证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技防办)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3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技防办)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二、行政处罚(225项)

1、对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对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对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对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对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被遣返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对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旅馆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对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对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对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对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对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对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对中介机构不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中介活动。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不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并交存备用金;中介机构以承包或者转包等形式开展中介活动,委托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理中介活动业务的处罚

依据:《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第59号令)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对中介机构不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中介活动。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不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并交存备用金;中介机构以承包或者转包等形式开展中介活动,委托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理中介活动业务的处罚

依据:《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第59号令)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对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处罚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对伪造、涂改、转让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处罚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对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情节较轻的处罚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对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或者冒用他人的旅行证件出境、入境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编造情况、出具假证明为申请人获取旅行证件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对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或者出售护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罚依据:《护照法》第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对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处罚

依据:《护照法》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2、对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3、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4、对卖淫、嫖娼、拉客招嫖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5、对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6、对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7、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8、对运输枪支未使用安全可靠的运输设备、不设专人押运、枪支弹药未分开运输或者运输途中停留住宿不报告公安机关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9、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或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为淫秽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0、对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1、对企业事业单位造成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处罚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公安部第93号令第十一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经文保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2、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依据:《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经文保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3、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4、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5、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案件不报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6、对拒不改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7、对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8、对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入国际联网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39、对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0、对未经许可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1、对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2、对未经接入单位同意接入网络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3、对违规经营国际互联网络业务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4、对利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使用违法信息的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5、对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直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的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6、对未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巡查制度的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7、对不制止、不举报上网消费者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8、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49、对未按规定记录上网信息的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0、对未按规定保存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1、对擅自修改、删除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2、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终止经营手续、备案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3、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处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4、对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违法信息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5、对未建立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6、对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7、对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8、对未按规定提供安全保护管理相关信息、资料、数据文件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59、对未依法审核网络发布信息内容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0、对未依法登记网络信息委托发布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1、对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信息管理制度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2、对未按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3、对未按规定关闭网络服务器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4、对未建立公用账号使用登记制度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5、对违法转借、转让用户账号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6、对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7、对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8、对发布虚假计算机病毒疫情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69、对未按规定提交计算机病毒样本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0、对未按规定上报计算机病毒分析结果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1、未建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的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2、对未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3、未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培训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4、对未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5、对未按规定使用具有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6、对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有害数据处罚

依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7、对未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三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8、对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不具备同公安机关报警与监控系统对接条件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三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79、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方案未经论证或者论证未通过擅自施工、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四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0、对擅自删除、修改系统运行程序和记录的;擅自关闭系统或者改变系统的用途和范围的;泄露系统的秘密的;将系统记录资料用于不正当目的;其他妨碍系统运行行为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四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1、对在禁止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场所和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2、对在公共场所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未设置明显标识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3、对变更或者拆除有关设施、设备后30日内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4、对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5、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6、对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7、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第八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8、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89、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0、对驾驶超员客运车辆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1、对驾驶超载货运车辆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2、对客、货运运输单位负责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4、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5、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6、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7、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8、对车辆未购置交强险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99、对具有无证驾驶、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0、对驾驶、出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1、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2、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3、对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等违规行为的处罚、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4、对驾驶人通过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等违规行为的处罚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5、对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等违规行为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6、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罚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7、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的处罚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8、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09、对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单位、个人的处罚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0、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1、对存在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等违规行为的校车驾驶人的处罚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2、对未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单位的处罚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3、发生事故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4、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谎报火警的;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5、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6、对扰乱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和选举秩序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7、对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8、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19、对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0、对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非法活动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1、对干扰无线电业务及无线电台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2、对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3、对妨害公共安全;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4、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不报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5、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6、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7、对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8、对妨害铁路运行安全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29、对妨害列车行车安全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0、对妨害公共道路安全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1、对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2、对违反公共场所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3、对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恐怖表演、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4、对胁迫利用他人乞讨和滋扰乞讨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5、对侵犯人身权利六项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6、对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7、对猥亵他人和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8、对虐待家庭成员、遗弃被扶养人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39、对强迫交易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0、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1、对侵犯通信自由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2、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损毁公司财物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3、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和阻碍执行公务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4、对招摇撞骗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5、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票证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6、对船舶擅自进入禁、限入水域或岛屿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7、对违法设立社会团体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8、对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49、对旅馆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0、对违法出租房屋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1、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2、对违法典当、收购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3、对妨害执法秩序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4、对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5、对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6、对妨害文物管理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7、对非法驾驶交通工具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8、对破坏他人坟墓、尸体和乱停放尸体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59、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0、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1、对传播淫秽信息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2、对组织、参与淫秽活动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3、对赌博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4、对涉及毒品原植物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5、对毒品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6、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7、对服务行业人员通风报信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8、对饲养动物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69、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租、出借、转让;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第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0、对不按规定申报户口;假报户口;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冒名顶替他人户口;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处罚

依据:

承办机构(科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1、对流动人口违反规定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2、对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处罚

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3、对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4、对违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处罚

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九条、第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5、对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的处罚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6、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7、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8、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爆破从业单位的处罚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79、对违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0、对违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1、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得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罚

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2、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3、对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4、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5、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6、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或者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7、对擅自设立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处罚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8、对印刷业经营者印刷禁止印刷的印刷物品,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物品的处罚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条、《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89、印刷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0、对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违法规定的处罚

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1、对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等违反规定的处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2、对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3、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违规使用许可证的处罚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条、第四十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4、对违规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5、对违规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6、对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处罚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7、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的处罚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8、对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处罚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199、对典当行收禁止收的财物的处罚

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0、对典当行违反规定办理出当与赎当业务或不如实记录、统计或不按规定报送备查的处罚

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1、对典当行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而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2、对娱乐场所实施有关禁止行为的处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3、对娱乐场所违反有关规定情形的处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4、对娱乐场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或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处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5、对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处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6、对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处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7、对娱乐场所未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规定报告的处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8、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悬挂标志的处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09、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违反规定被吊销或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娱乐场所违反规定2年内被警告或返款的处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0、对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处罚

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1、对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1、对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2、对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

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3、对未取得生产登记批准书,擅自生产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或对销售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但该产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的处罚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四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4、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5、对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行为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6、对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7、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8、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19、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20、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21、对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22、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23、对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24、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环食药侦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225、对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三十日

办理程序:受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三、行政强制(49项)

1、查封、扣押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九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30日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及继续盘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公安部令2004年第75号)第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各大队及各派出所

办理时限:法定办事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对可能造成社会危害行为的制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公安部令1994年第17号)第四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二条、第七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依法处理扣押的无主财物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2002年第125号) 第一七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5、传唤、强制传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24小时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6、对涉及违法行为存款、汇款的冻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7、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先行登记保存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九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8、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9、查封、扣押财物的拍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0、公安机关代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27号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七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1、收容教育

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国务令第127号)第七条;第八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2、对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强制隔离治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3、公民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强行遣回原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4、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5、扣留违法运输的枪支、嫌疑赃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款;《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8号)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6、对卖淫、嫖娼的强制检查和对患有性病的行强制治疗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四款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7、对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收容教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8、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进行约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19、对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强制报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0、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强制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1、对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妨碍安全视距的强制排除妨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2、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零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3、对危险公共安全当事人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决定的代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4、对扣留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予以拍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5、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取缔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6、对集会、游行、示威违法行为的行政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7、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人的保护性约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8、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强制

依据:《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29、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现场管制

依据:《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0、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的行政强制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1、对涉嫌吸毒的人员强制检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2、对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社区康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3、对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中国公民不准出境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5、对外国人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拘留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6、限制活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7、外国人遣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8、非法安装、使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的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四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种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39、扣留非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0、扣留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1、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2、收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3、拖移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4、强制报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5、强制排除妨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6、逾期加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7、强制检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8、强制约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49、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的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消防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实施条件—决定—实施—结束

四、行政检查(25项)

1、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产品、系统的监督管理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九条;《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监督、指导、检查

依据:《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3、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4、对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8 号)

三十二条;《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2008年第103号)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5、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价格以及进口、出口的监督检查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6、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7、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的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8、对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的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9、对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经营活动情况、保安合同,影像资料、报警记录、保安培训和权益保障、队伍管理情况的检查

依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2009年第112号令)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0、对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监督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1、对全省旅游景点、中小学幼儿园、地铁公交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

依据:《人民警察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2、单位内部治安隐患检查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第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3、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检查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4、居民身份证查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5、临时身份证证查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6、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的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消防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7、分级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检查

依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

承办机构(科室):消防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8、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47号)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9、对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同意延期整改治安隐患单位的复查

依据:《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公安部令2007年第93号)第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0、消防安全检查

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2009年第107号)第二十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消防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1、对收购废旧金属企业和工商户的检查

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994年第16号)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2、对典当业的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

依据:《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995年第26号)第三条;《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3、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检查

依据:《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999年第38号) 第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4、网吧的检查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5、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五、行政确认(9项)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吸毒成瘾及成瘾严重认定

依据:《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令第115号令)第七条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禁毒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3、出入境证件真伪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4、户口登记(出生、迁入、迁出、死亡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5、行政案件伤情鉴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25号)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一款

承办机构(科室):刑侦大队技术室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2008年第70号)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7、户口变更更正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8、申领居民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9、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六、行政奖励(5项)

1、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表彰奖励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申请-审查-上报-决定

2、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单位和个人,为侦破重大刑事案件、抓获重要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证据或者线索,以及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突出贡献的

依据:《陕西省公共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申请-审查-上报-决定

3、交通事故后逃逸举报奖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申请-审查-上报-决定

4、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举报奖励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申请-审查-上报-决定

5、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功和禁毒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申请-审查-上报-决定

七、其他

(一)备案(15项)

1、临时占用停车场,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审批

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的备案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第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3、异地驾驶人审验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2016年第139号)第七十条第五款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4、娱乐场所备案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8 号)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5、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备案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6、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备案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7、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进出口情况备案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8、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备案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9、机动车登记信息变更备案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0、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用、调整、启用审核

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1、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接入国际联网备案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第十一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2、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

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第七条第三项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3、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第八条第三项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4、高速公路中断交通施工作业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5、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网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二)其他审批权(10项)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论证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二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

依据:《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第二十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3、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4、治安隐患延期整改的审批

依据:《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公安部2007年第93号令)第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经济文化保卫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5、异地营运货车的检验及检验合格标志审批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24号)第五十条第四款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6、临时占用停车场,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审批

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7、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运、调整、启运审核

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8、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9、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线路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第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10、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核发

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4 ,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第6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三)审核转报(共9项)

1、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初审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保安培训单位设立初审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三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公安局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3、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受理

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第74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第四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4、受理外国人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第74号令)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5、港澳居民定居证明受理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6、港澳居民定居证明初审

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初审

7、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修订)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8、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初审

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期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9、台湾居民定居证明受理

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修订)第十七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四)行政调解(共2项)

1、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调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承办机构(科室):各警钟部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交警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五)行政监督检查(共1项)

1、易制爆危险物品管理

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公安机关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行电子追踪标识管理,监控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流量。

承办机构(科室):治安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六)其他(共2项)

1、对外国人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遣送出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承办机构(科室):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

2、紧急处置权

依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

承办机构(科室):消防大队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法定办理程序